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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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MDFJ2024-FW-001

采购单位: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成立于1977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三级地质勘查事业单位,隶属于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全资院级公司。为继续加强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提升院(公司)法律工作水平,院(公司)拟招聘常年法律顾问。

(二)项目需求服务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包括但不限于:

1. 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2. 根据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章程、规章制度、商业往来信函等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3. 根据甲方要求参加重大项目和重要合同的谈判并起草相关文书,审查、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 参与甲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重大决策的讨论,对重大事项和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根据甲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书。

5. 对涉及甲方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6. 根据甲方要求,出具年度法律服务报告,总结年度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提出下一阶段法律服务规划及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相关建议。

7. 接受专项委托或者参加有关经济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采用一事一签、一案一签。

8. 结合甲方业务内容安排法律知识培训;协助甲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9. 根据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失信处罚的供应商;

5.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四、投标单位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方式:询比

六、中标原则:最低价法,资格后审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材料:

1、报价函(加盖事务所公章),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拟办理案件的律师执业证二名等复印件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请有意者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10:00时送至或快递至我司(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递交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凤路68号中化地质大厦18楼法务风控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901534

邮箱: ccgmbzhfj@163.com

 

附件1:报价函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

公告时间:2024年6月12日

 

[附件1: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