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党支部召开第四季度支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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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下午,院第三党支部在16楼党员活动室召开了第四季度支部大会, 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组织委员张春华带领与会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了新《条例》中与我们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内容,重点强调了党员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参与、不传播违背党章、党规等不当言论。支部书记江学中要求支部每位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检视自己,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努力为院各项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大会还讨论和表决通过了接收曾虎萍同志为预备党员的事宜。

(第三党支部 王梅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