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集团(局)检查组在公司(院)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综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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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29日,集团(局)第四检查组(华东片)在公司(院)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综合检查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6月28日,检查组首先在组长、浙江院副院长的陈春发带领下对试验测试中心以及中心后面挡墙施工进行现场检查。

6月29日,检查组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公司(院)分管安全副院长、副总经理李先忠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详细查看了公司(院)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施工重点环节和技术交底、安全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风险辨识和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工会参与监督等相关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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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公司(院)安全制度建设、台账资料、现场管理等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到位,同时对完善试验测试中心试剂管理、警示标志、卫生环境等细节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公司(院)党委书记、院长、总经理黄晓毅表示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并强调要高度重视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专人负责,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试验测试中心试剂安全专项整改。

公司(院)副院长、副总经理李先忠、总工程师林子华、安全设备部全程陪同检查,各事业部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张爱华/文 王命飞/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