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公司)外聘律师库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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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拟筹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院(公司)” ]外聘律师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采取律师团队自荐的方式,评选建立外聘律师库。选聘根据律师事务所资格、法律服务案例、执业年限等进行择优评选,并依据服务情况对入库律师进行评价、调整和更新。

二、参选要求

(一) 参选律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在福建省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连续正常营业5年及以上。

2.有服务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资监管等法律法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在以往与执业过程中没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律所最近三年未受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工商管理机关、税务管理机关及其他类型行政机关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亦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追究。

5.律所最近三年未受所在地律师协会或其他类型行业协会任何形式的自律性惩戒。

6.律所最近三年未被任何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

(二)参选律师团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律师团队律师至少有一名具有5年以上(含本数)执业经验。

2.参选律师团队律师人数不少于2人(含本数)。

3.参选律师团队的所有成员近一年无重大业务纠纷及不良从业记录,且经所在地区司法局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

4.拥有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法律服务内容

外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形式包括: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一事一签。     

四、参选材料

参选律所或律师团队应当按以下顺序将有关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于档案袋并加盖公章后提交院(公司)。具体如下:

(一)经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所有参选律师尚在年检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三)法律服务案例:律师事务所律所或参选律师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和案例,可以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或判决书等材料。

(四)书面承诺。所承诺事项包括:

1.所在律所对参选律师及自身最近三年未受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工商管理机关、税务管理机关及其他类型行政机关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亦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追究;

2.未受所在地律师协会或其他类型行业协会任何形式的自律性惩戒;

3.律所及参选律师最近三年未被任何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

五、参选文件送达

请意向者于2024年8月26日前将参选文件提交院(公司),逾期不再受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凤路68号中化地质大厦18层法务风控部,材料接收时间8:00-17:30,联系人:张先生、方女士,电话:0591-87900264。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参选律师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列入法律服务禁入名单。参选材料不予退还,按照国家有关信息保密的法律法规规定妥善保管和处理材料。

(二)对于未入库律所及律师团队,不再另行通知。

(三)专项法律服务将优先在外聘律师库中选聘。纳入外聘律师库仅为意向性入选,并不形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也并未在院(公司)与入库律所、律师之间形成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

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