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应知应会100条(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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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应知应会100条(1-30)

党纪学习教育应知应会100条(31-50)


51.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5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及根本指导思想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

  53.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54.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55. 党的建设五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第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56.民主集中制中的“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57.“六个如何始终”: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都是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

  58.三会一课: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 次;党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1次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 次;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 1 次党课。

  59.对党员的“五种”纪律处分:警告(影响期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撤销党内职务(两年)、留党察看(不超过两年)、开除党籍(五年内不得入党)。

  60.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原则:(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3)实事求是;(4)民主集中制;(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61.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6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63.“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64.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不得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应当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

  65.党内监督“两个没有”: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66.党内监督体系: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

  67.党内监督的任务: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68.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2)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3)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4)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

  69.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70.“两准则”“四条例”:两准则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条例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71.中央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的规定;12月11日,中央正式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称《八项规定》)。12月1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这两个文件是中央政治局各位领导同志对自身提出的作风建设要求,统称为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自觉对表对标,普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

  72.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10月27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对八个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并于2017年11月3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党的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近五年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更加切合工作实际,增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实施细则还要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全党作出表率。党的十九大后,给地区各部门又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规定。

  73.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指贯穿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的宗旨和要义。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其主要途径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以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自觉对表对标,结合实际情况,把握精神实质,普遍制定出台、细化完善了一系列贯彻落实的具体规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

  74.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75.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76.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77.两个确立: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78.两个结合: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79.“三个务必”: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80.三个始终:中国共产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